新民网评:中国不可辱
[b]TBWA国际必须痛定思痛,检讨其企业管理上的问题。而且,这一事件不会不对TBWA国际在华形象和在华业务产生影响。真正消除这一事件的影响还要花费时日,TBWA国际需要行动和时间来证明其悔改诚意。[/b]【新民网评】TBWA国际发言人道歉了,从一个方面看,表明其认识到错误及其严重性。根据有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人的宽容的道德观,再大的错误,人家承认了并且已经道歉了,也就该息事宁人了。
然而,仔细看来,这种解释未免有些欠缺,有必要指出来,以帮助别人更深刻地认识问题,以利改进和进步。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德的要领。
TBWA国际巴黎分支机构一位执行创意总监个人并未得到TBWA全球批准的行为,是否不代表TBWA国际的行为,此问题之一。那么是否任何雇员或者创意总监一类职位的任何个人行为都需要经过TBWA全球的特别批准?或者,如果某位创意总监一类的雇员甚至更低职位雇员的作品,事后为TBWA国际赢得声誉的行为,也会是未经总部批准而不代表TBWA国际呢?
其二,既然是受人之托,那么,委托人在委托书中一定表达了其意愿和要求,对广告的意愿和要求,是广告创作的前提,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对委托的准确理解,是难以作出令委托人认同的作品并收取费用的。我们质疑的是:这种明显含有侮辱性的作品获得委托人认同并发布出来,如果真是个人行为,TBWA应当就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对肇事者做出处理才符合常理,不处理当事人怎能不使人怀疑其道歉的诚意?
其三,如果这是一件从未有类似事件发生过的独特事例,那么,TBWA国际真的应当检讨其企业管理上的问题,这可是一个很严重的纰漏。而且,这一事件不会不对TBWA国际在华形象和在华业务产生影响。真正消除这一事件的影响还要花费时日,TBWA国际需要行动和时间来证明其悔改诚意。
TBWA发生的这一事件,中国人民会记在心里,以观后效。在任何时候,中华的国格和中国人的人格,都是不可侮辱的。(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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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news.xinmin.cn/opinion/xmwp/2008/07/12/1235274.html]http://news.xinmin.cn/opinion/xmwp/2008/07/12/1235274.html[/url] [quote]原帖由 [i]空气稀薄[/i] 于 2008-7-15 05:48 发表 [url=http://www.anti-cnn.com/forum/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51178&ptid=80334][img]http://www.anti-cnn.com/forum/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TBWA国际发言人道歉了,从一个方面看,表明其认识到错误及其严重性。根据有着几千年文明的中国人的宽容的道德观,再大的错误,人家承认了并且已经道歉了,也就该息事宁人了。
然而,仔细看来,这种解释未免有些欠缺,有必要指出来,以帮助别人更深刻地认识问题,以利改进和进步。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德的要领。 [/quote]中国人太好商量了,就这么息事宁人?要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得让对方付出代价,这样它才记得住。我们宽容的道德观,也该改一改了。孔子说,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直报怨,就是对道德不屑一顾的人,就不要一味讲究宽容,要辅以相应的惩罚——这也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
幸福是什么回帖!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呵呵 坐下漫漫看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我一直反对因国家错误而抵制某国产品或某国企业,因为国家政治和百姓应该分开。但这次的辱华广告是一个企业的明目张胆的挑衅,我们必须采取行动了。首先坚决抵制TBWA,包括在中国的机构,其次,抵制他们的雇主。向TBWA施加更大的压力,甚至将TBWA赶出中国,只有一次坚决和强硬的行动,才不会总是让一些人认为道歉就可以解决问题。我们的抵制一直没有真正成功过,留下来的印象是,中国人在不断抵制,不断忘记。 TBWA真不是好东西 是!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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